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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陈老师您好,想请教您SPSS中分析结果显著性检验的问题。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履正    时间: 2018-1-27 16:42
标题: 陈老师您好,想请教您SPSS中分析结果显著性检验的问题。
    陈老师您好,我有一组六个样本的数据(A组),想和另外两组数据(B组、C组)进行显著性检验。A组是原始数据;B组是他人发表的成果,25个样本,只有均值;C组也是他人成果,31个样本,有均值和标准差。具体数值见附件ABC附件。我想请教您这六个样本的数据能否和BC组的均值进行显著性检验?检验结果是否可靠?
    我目前使用SPSS24的单样本T检验。SPSS24里还有个摘要独立样本T检验,只需要输入两组数据的样本数、均值和标准差就可以比较,不需要原始数据。摘要独立样本T检验会给出假定等方差情况、不假定等方差情况的两个显著性检验结果。我发现单样本T检验的和摘要独立样本T检验中不假定等方差的显著性结果更接近。那么,SPSS中的单样本T检验在比较均值时是否是默认不假定等方差的,因此在检验时不需要输入检验值的标准差?
    另外,这六个样本的原始数据在T检验前是否需要进行正态性检验?除了T检验,我的这种情况是否有其他的显著性检验方式?
    刚开始和您学SPSS,问题问的比较多,不好意思,麻烦您了,谢谢!

附件A,BC.ra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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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陈老师    时间: 2018-1-27 22:03
①需要对样本进行正态性检验;
[display]单样本t检验不分方差相等和方差不等的情况,仅涉及到均值的比较;  
③没有其他方法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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